广州日报讯 (全媒体记者张忠安)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最新披露的监管措施,因罗伟广作为金刚玻璃时任实际控制人时,未配合上市公司及时披露公司股份冻结等事项,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根据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,罗伟广在上述期间,主要存在三项违规行为。首先是未配合上市公司及时披露公司股份冻结事项。其次,未配合上市公司披露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事项。另外,未配合上市公司及时披露股份减持计划。
据了解,罗伟广曾于2009年成为年度“私募冠军”,旗下产品新价值2期当年盈利190%。但今年以来,罗伟广旗下产品有15只亏损超过40%,其持有的部分金刚玻璃股份遭遇强制平仓。截至今年三季度末,罗伟广持有金刚玻璃2256.50万股,持股比例为10.45%,为第二大股东。